尖扎县位于青海省东南部,黄南藏族自治州北部。东北绝大部分以黄河为界,与化隆县相望,东南与循化县接壤,西与贵德县相连,南与同仁县毗邻。总面积1712平方千米。全县地势西高东低,最低海拔1960米,最高海拔4614米,相对高差为2654米。气候属高原大陆性气候,为青藏高原特殊型气候区,年平均温度7.8℃,年日照时数4432小时,年平均降水量350-400毫米,无霜期186天。
杭州要债公司确保人优先追偿权方法
指确保人在承担确保责任之后,有向债务人恳求偿还的权力。在一般情况下,确保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务后,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。但在特别情况下,确保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。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,债务人未申报债务的,确保人可以参与破产产业分配,预先行使追偿权。”法令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,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确保人仍对债务人负有确保清偿的义务。如果确保人不预先追偿,等破产产业被分割完毕后,就会失去追偿目标,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。
尖扎县位于青海省东南部,黄南藏族自治州北部。东北绝大部分以黄河为界,与化隆县相望,东南与循化县接壤,西与贵德县相连,南与同仁县毗邻。总面积1712平方千米。全县地势西高东低,最低海拔1960米,最高海拔4614米,相对高差为2654米。气候属高原大陆性气候,为青藏高原特殊型气候区,年平均温度7.8℃,年日照时数4432小时,年平均降水量350-400毫米,无霜期186天。